甲方(以下简称甲方):
乙方(以下简称乙方):亳州市光前中药材购销有限公司
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,就乙方药田专用除草剂产品的菏泽市代理销售达成如下协议:
一、代理产品、区域、期限
1、乙方授权甲方为“药田净”牌中药材专用除草剂(乙方产品)为
级独家排他代理,并保障甲方在销售区域内的长期利益。具体区域指: 省 市 县(区) 镇(乡)。
2、代理期限为 年,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。合同期结束后,双方可续约。
二、乙方责任、权利
1、保证产品质量;
2、保证甲方产品供应;
3、免费对甲方进行技术咨询、指导;
4、保证不在甲方区域内授权其他代理商;
5、免费提供相关的技术资料及其他产品宣传资料。
三、甲方责任、权利
1、保证按时支付货款;
2、不得代理其他单位同类产品;
3、为对乙方保守商业和技术机密;
4、保证不向代理区域外销售,若确需销售应得到乙方书面同意;
5、产品中的知识产权均为乙方所有,一旦发现有侵权现象,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并协助乙方采取维权措施。
四、经销条件
1、甲方在本协议签字之日起十日内,应首批进货 万元。
2、协议签定一年内为产品推广期,不计销售任务;之后每年需完成 万元以上销售额。
五、产品数量及价格
1、品种、规格、数量由甲方提前10日向乙方预订。
2、中药材苗前专用除草剂为每瓶(一亩用量) 元,中药材苗后专用除草剂为每袋(半亩用量) 元。
3、若价格变化,乙方应根据市场情况进行调整并及时通知甲方。
六、结算方式
按预约数量,货款两清。
七、交货方式、地点
1、交货地点: 省 市 县(区) 镇(乡)。
2、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。
八、违约责任
1、若一方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,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按国家有关法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。
2、由于水灾、火灾、地震、干旱、战争或协议一方无法预见、控制、避免和克服的其他事件导致不能或暂时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协议,该方可以免责。但须尽快将事件发生状况通知另一方,并将有关机构出具的不可抗力事件的证明寄交对方。
九、奖罚政策
1、甲方完成销售额 万元按5%奖励;完成销售额 万元按10%奖励;完成销售额 万元按15%奖励;
2、若是甲方未完成规定销售额,乙方有权变更合同条款或取消其代理资格。
十、其 它
本协议一式两份,甲、乙双方各执壹份,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。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。
甲 方(签章): 乙 方(签章):
201 年 月 日